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州白云江高(电白)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道路(科技一路、科技三路)(项目编号: GZGD-2015-003 )项目,已由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批复核准,同意采用PPP模式(公私合作模式)进行招标建设。茂名市电白江高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因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而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现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投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建设项目:本项目新建道路全长1580米,其中:科技三路全长1050米,第一期施工630米(从水观线至征地红线界);科技一路全长530米,第一期实施380米(从绿城大道至至征地红线界),两条路第一期合计施工1010米。主要工程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及市政附属工程(给排水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绿化及市政管网工程)等;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人民币1989.96万元(不含征地费),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人民币1675.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人民币219.94万元,预备费人民币94.76万元。本项目初步按城市道路次干道规划设计,设计时速为40km/h,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其中科技一路道路控制红线宽度为20米,双向2车道;科技三路自西向东200米长路段路幅宽度16米,双向2车道;其余850米长路段路幅宽度24米,双向4车道。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实施1010米,工程估算投资人民币1313.12万元(不含征地费),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人民币1097.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人民币152.61万元,预备费人民币62.53万元。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分二期建设,第一期计划建设工期为365日历天,第二期建设待具备开工条件后另行约定。
2.4 特许经营期:12年。
2.5 合作形式
确定本项目中标人后,采购人(即建设单位)与中标人双方签订《PPP项目合同》,中标人出资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并与电白区人民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与采购人指定的国有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共同出资建设、管理本项目。政府代表方承担项目总投资的70%,中标人及项目公司承担项目总投资的30% ,项目全部单项工程完成施工后,电白区财政将本项目购买通行服务款列入跨年度财政预算,由电白工业园管理中心购买项目通行服务,服务费收入优先购买社会资本方股权。本项目的筹融资和投入、工程施工建设并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及质量缺陷保修等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需具备承担本项目建设施工的资金实力或相应的融资能力,并同时具备相应的设计、勘察、施工能力和资质。
融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安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招标费、环评费、水土保持评审费等。
本项目总投资由工程建安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融资利息构成,融资利息按照发包人实际支付的利息计算,自第一期完工验收之日起,由电白区人民政府在12年内分12期购买本项目的通行服务,前二期按总投资额15%回购,后十期均按总投资额7%回购。建设单位可随时按审定的工程总投资和中标人所占股份收购中标人股份,也可依照协议约定向中标人收购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完成全部收购之前,中标人需确保项目公司保持合法存续状态,且不得进行任何非本项目的经营、投资行为。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必须具备投融资、勘察、设计、施工等方面的能力,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允许具有融资优势和管理优势的不同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承担本项目的融资建设,但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以明确各方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①当有投资人参加联合体投标时,应以投资人为牵头人;② 当没有投资人参加联合体投标时,应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4家。
3.4 企业资质要求:
(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
(2)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4)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建[2001]82号文标准颁布的旧版资质证书或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 ,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本项目建安费的五分之一;
3.5项目人员要求
1)申请人拟委派项目总负责人须为申请人部门经理或以上级别,如为联合体的,须是联合体牵头人部门经理或以上级别。
2)申请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要求壹级注册建造师), 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并同时具备工程师以上职称;
3)申请人拟派的项目总工须具备市政道路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
4)申请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
5)申请人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6)其他管理人员:
a、施工员:2 名,市政道路专业的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 。
b、安全员:1名,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
c、材料员:1名,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 。
d、造价员:1 名,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师证。
6)进粤备案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申请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前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信息备案,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公布为准,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拟派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3.6资金要求:
①申请人应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除自有资金外的投资融资能力,并应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文件予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最新)和授信证明等文件材料。
②申请人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无亏损,具有一定的投资能力,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近三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2014年经审计的对外长期投资额不超过净资产额的50%。
③申请人自有资金能够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拟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估算的30%(约为人民币567万元)
3.7企业业绩
申请人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时间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是指带有投资性质的PPP项目或类似工程的总承包建设项目)
3.8企业状况:
①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②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④近三年内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包含联合体成员)。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即为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4.2采购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未收到投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5. 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定稿)PDF.pdf
5.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26日(每天9:00~11:30, 14:30~17:00)。
5.2报名地点: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茂名市电白县水东镇广南路108号(长兴大厦)三楼)。
5.3报名时即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6. 申请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原件核对):
(1)资格预审申请公函原件(格式自拟);
(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内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联合体投标则双方均需提供);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按资格预审公告资质要求提交,如联合体投标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施工方须提交) ;
(7)申请人拟委派项目总负责人二代身份证、职务为部门经理或以上级别的聘书或任命书或其它证明文件。
(8)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建造师注册执业证(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职称证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近三个月(2015年7-9月)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9)施工项目总工的二代身份证、高级职称证、近三个月(2015年7-9月)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10)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高级工程师职称证、近三个月(2015年7-9月)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11)勘察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近三个月(2015年7-9月)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12)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复印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13)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如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资料复印件及打印件一式两份,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
7. 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经密封后请于2015年11月 11日上午10:00至10:30时送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茂名市电白县水东镇广南路108号(长兴大厦)三楼),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7.2 采购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均可以购买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茂名市电白区门户)(网址:http://dianbai.gdgpo.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茂名市电白江高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迎宾大道70号
联系电话:林举霞
联系地址:0668-5865622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668-5521300,13825095003
传 真:0668-5521300
联系地址:茂名市电白县水东镇广南路108号(长兴大厦)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