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磋商。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GZGD-2017-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建筑物天面维修项目设计服务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1.67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设计服务;中标候选单位最多只能兼中本学院2017年两个维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2、服务期:见用户需求
3、项目类型:服务类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报名时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参考模版);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与采购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采购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
4、国内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或建筑装饰专项乙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乙级资质证书;
5、投标人近五年以来具有从事300万元以上建筑维修设计业绩经验;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6、投标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7、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的工程师或近三年从事200万元以上建筑维修设计(2个以上)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二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的工程师。
8、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的投标。
1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3月2日9时00分起至 2017年3月8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备查,提供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购买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西塔25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购买本采购文件并按规定时间内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投标报价。
八、供应商必须在2017年3月14日下午17:00之前将磋商保证金足额汇至我司账号。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15日上午 9:30 时(注9:00时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十、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西塔25楼
十一、磋商时间: 2017年3月15日上午9:30时
十二、磋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西塔25楼
十三、磋商文件公示/下载:
磋商文件公示期为2017 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8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十四、若到投标截止时间,合格的投标人只有2家,则就2家进行磋商,若合格投标人少于2家,则本次招标失败。
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20170301.doc
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