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就广州珠江电厂烟气脱硫石灰石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珠江电厂烟气脱硫石灰石粉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2017gzgd-013
3、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
3.1招标范围: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采购4×320MW机组烟气脱硫系统用石灰石粉,年采购量约32000吨,采购范围包括上述石灰石粉的供货、包装、运输、保险、税务、货到指定地点卸货及按要求堆放、质保期保障等。详细内容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注:(1)上述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2)中标人与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签订综合单价采购合同,合同期内综合单价不变,合同结算价最终以实际交货数量和合同综合单价确定。
3.2供货地点:广州市南沙开发区坦头村广州珠江电厂厂区内。
3.3资金来源: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自筹,已落实。
3.4供货期限:中标人与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年度合同(2018年1月 15日至2019年 1月14日),并根据电厂实际需求分批交货,并按实际送货量结算。
4、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2投标人须为石灰石粉的生产厂家,且年生产石灰石粉能力最低不少于5万吨(须提供相关年产能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3投标人的实收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如实收资本为外币的,以开标当日汇率换算为人民币),须提供实收资本的证明材料(如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最新年度审计
报告或最新的验资报告等);
4.4投标人自2015年以来须具有石灰石粉的供货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签字页及能显示项目名称和内容部分,否则视同没提供该业绩;同时需提供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及第三方检验报告复印件,且粒径、CaO 、SiO2、MgO等主要参数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5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所提供的同类产品未因该产品原因出现过事故;近三年在国内产品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未因供货及质量问题发生法律纠纷;近三年在国内产品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近三年在国内产品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地市级及以上部门公开通报批评。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5.1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5.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西塔25楼,联系电话:020-38293607/18588707509)。
5.3招标文件发售金额:招标文件费每套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出具凭证。
5.4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人委托代表的,需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书及授权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5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6、资格审查方式
6.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6.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7、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12月20日9:30时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8、投标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17年12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西塔25楼。
11、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gd168.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
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工 招标人联系人:王工、郁工
电话:020-38293607/18588707509 电话:020-39001565、020-39001568
传真:020-38760595 传真:020-84689410
电子邮箱: 3115815478@qq.com 电子邮箱:gjcg@gdg.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开发区坦头
华港商务大厦西塔25楼 村广州珠江电厂厂区内
邮编:510630 邮编:511400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