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就广州珠江电厂碳配额购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珠江电厂碳配额购买项目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
2.1招标范围: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碳配额购买35万吨,本项目共分三个标包:
注:(1)标包一、标包二的碳配额为实际的购买数量,标包三的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实际购买数量为准。
(2)中标人与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或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签订综合单价采购合同,合同期内综合单价不变,合同结算价最终以实际购买数量和合同综合单价确定。
(3)招标人在同一招标时间内对《广州珠江电厂碳配额购买项目(第一~第三)标包》进行招标,投标人根据企业的综合实力可同时参加一~三个标包的投标,并可兼中兼得,每个标段必须独立编制商务文件及价格文件,具体推荐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2.2供货地点:广州市南沙开发区坦头村广州珠江电厂厂区内。
2.3资金来源: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自筹,已落实。
2.4供货要求:中标人根据电厂实际需求与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或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签定综合单价采购合同,并按实际购买量结算。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具有广州碳排放交易所会员资格(取得自营业务资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会员证书或交易所官网公布的名单截图);
3.3投标人须提供交易所挂牌的不少于12万吨的碳配额交易量的证明文件;
3.4投标人自2015年以来须具有碳配额的交易业绩,必须提供交易证明文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8日9:00--17:00,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标包(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前往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5.1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5.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5.1.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2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市桥东环街文坡路甘棠商业楼八楼
电话:020-38293607/18928934544
联系人:曾工
6.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文件向招标人进行确认。
7.资格审查方式
7.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7.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8.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标包(大写:贰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5月30日17时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评标室。
1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http://www.gzgd168.com)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工 招标人联系人:郁工
电话:020-38293607/18588707509 电话: 020-39001568
传真:020-38760595 传真:020-84689410
电子邮箱: 3115815478@qq.com 电子邮箱:dcfwgl@gdg.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市桥东环联系 地址:广州市南沙开发区坦头
街文坡路甘棠商业楼八楼 村广州珠江电厂厂区内
邮编:510630 邮编:51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