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萝岗和苑物业服务中心员工工作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萝岗和苑物业服务中心员工工作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1.2项目地点: 广州市
2.1.3项目概况:萝岗和苑物业服务中心员工工作餐配送服务
2.2采购需求
2.2.1标的的名称:萝岗和苑物业服务中心员工工作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2.2数量:1项
2.2.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确定1家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萝岗和苑物业服务中心员工工作餐配送服务。详细要求请留意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2.4 服务期限:12个月,具体起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5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含税):
(1)总价:617760.00元,每月按实际发生用餐数量结算。
(2)单价:每餐20元/人(综合单价包干)。
注: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各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含总价、单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分公司身份参加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授权书(加盖总公司公章),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3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4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3年 4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至2023年 5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3年 5 月 18 日 09 时 45 分至2023年 5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 开标室。(备用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请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3)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4)城壹宜居平台(网址:www.c1yj.com);(5)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s://gdgcgw.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人: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3号越秀财富世纪广场301房自编之一A号
联 系 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8567315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文坡路8号8楼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38293607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3号越秀财富世纪广场301房自编之一A号
联 系 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8567315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监 督 电 话:020-85673152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3号越秀财富世纪广场301房自编之一A号
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致: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萝岗和苑物业服务中心员工工作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的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招标采购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