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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国家植物园(广州兰圃)兰花专类植物展示园建设项目(项目管理、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7-12 阅读: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供应商递交密封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采购内容

(一) 项目名称华南国家植物园(广州兰圃)兰花专类植物展示园建设项目(项目管理、造价咨询)服务

(二) 项目编号:GDGD-2024-QYCG018

(三) 

采购预算57.31 万元(人民币)

(五) 项目概况、内容及需求:

1、项目概况:总面积约3.96公顷,营造兰花专类植物展示园营造。内容包括梳理广州兰圃园区现状,挖掘兰圃历史文化与兰花的内涵,做好兰花园林园艺展示,打造适合兰花生境的室内、室外特色展示空间,优化兰花主题景观,丰富生物多样性,提升科普场馆,完善基础建设等,构建成为“兰、景、园”有机融合华南特色兰花植物专类展示园,突出兰圃的展览和科教功能。总投资为3500万元,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7.31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约为48.33万元,造价咨询约为8.98万元。(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2、项目内容: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管理服务: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建设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及项目管理过程中各种手续的报审工作。从组织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移交和保修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统筹管理,包括在项目决策阶段,组织设计优化;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设计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施工建设管理、投资控制、组织第三方对工程变更评审、对工程费用及工期问题处置、专家咨询服务、变更请示报告的编撰、处理信访、12345投诉并回复、周边关系协调、电子资料整理收集、档案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复核(竣工图复核)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档案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移交使用单位和保修期、项目财务决算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

2)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清单编制及控制价,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等各阶段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及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造价审核及备案工作,对工程进度款的计量计价的审核,设计变更及签证的审核,累计已完成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统计、合同价格调整、合同纠纷等的审核工作。

2、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及工程造价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工程结算之日止(具体时间按合同实际签订之日算起)。

3、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供应商应对全部采购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进行报价。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响应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根据有关政策,视同为小微企业的其他情形: 2.1)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2.2)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

2)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响应承诺函》。

4)供应商经营范围包括工程类咨询服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服务范围名称与本要求不一致的,其实质含义一致或相近即可;“一致或相近”由专家进行判断;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平台页面(含经营范围)网页截图)。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采购文件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要求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所提条件)。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715日至2024年719

上午9:00~12:00,下午14:00~ 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 地点: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市桥东环街文坡路甘棠商业楼八楼)

(三)获取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将办理报名登记资料【文件发售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携至现场报名。

(四)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723日上午14:00~14:30(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723日上午14:30(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市桥东环街文坡路甘棠商业楼八楼)

(四)若已购买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 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本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人民公园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901号

采购人联系人:黎工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020-33974765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市桥东环街文坡路甘棠商业楼八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38293607/18588707509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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